秦皇岛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导语 小编为您整理了秦皇岛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1、离休、退休的;

  2、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温馨提示:以上选项均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秦皇岛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提取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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