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离过婚再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导语 离过婚的当事人,还需携带离婚证件原件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免冠合影照片,其他详情请看正文。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原件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3、3张2寸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得结婚省内及市内通办、预约登记入口,登记处信息、婚检、军婚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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