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同时享受吗?

导语 生育津贴、产假或节育假期间工资不能同时申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女职工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女职工产假或节育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两者对应的申领条件/适用对象不同。

  《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规定:

  ①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女职工

  依法合规生育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

  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正常缴费参保人员

  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本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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