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指南2023
导语 注意啦!小编根据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信息,整理了秦皇岛市公积金提取指南,包括提取条件、提取流程、提取时限等,一起来看看吧!
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九)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点击查看:职工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吗?
提取额度
1.按照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租房每满一整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
2.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全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
贷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已付费用。
3.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该户家庭的分摊金额。
4.按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每满一整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周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5.根据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条件;
每年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按照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条件的
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材料证明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件;
2.配偶提取: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
3.委托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指定银行卡;
5.其他相关提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秦皇岛公积金相关提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及时限
1.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即时办结。
2.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核查事项;
时限: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异地材料审核不计入在内。
3.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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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12329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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