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
导语 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通告,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公积金。申领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也以整理版,详见下文。
202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条件:
1.购买自住房: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住房贷款:职工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3.租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可以凭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其他情况:如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
1,购买自住房: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提取。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总额;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
2.偿还住房贷款:职工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
3.租房:职工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一类账户借记卡等材料。
通过以上条件、流程和材料的详细说明,可以帮助职工更好地理解和操作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
6.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当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管理中心应当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汇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管理中心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入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管理部地址
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抚宁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抚宁县抚宁镇长征路金山新园12号
青龙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山水雅园小区对面
昌黎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东大市场公安分局东行50米
卢龙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卢龙县卢龙镇永安路(卢龙大酒店东行150米路南
联系方式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室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12329
归集管理科电话: 3223196
信贷科电话: 3047345
支取审批科电话: 3047136
执法稽查科电话: 3360302
劳资人事科电话: 3035118
办公室电话: 3047127
秦皇岛各县管理部联系方式
抚宁管理部电话: 6015993
青龙管理部电话: 7863308
昌黎管理部电话: 5961681
卢龙管理部电话: 720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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