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摩托车除外;
2、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
3、银行卡账户信息要与车主信息一致。
1.记账卡
A 型记账卡(面向个人,单位)
单位用户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合作银行信用卡(中行和工行)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B 型记账卡(面向单位)
单位用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储值卡(面向个人,单位)
单位用户
需凭单位有效证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 ETC 客服营业厅办理。
个人用户
申办记名式储值卡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申办不记名储值卡时,用户不需登记用户资料、车辆等信息。
大客户记账卡
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申办车辆行驶证及申办车辆
联名卡
单位用户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电子标签
个人用户车辆申办电子标签时,需凭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
单位用户申办电子标签时,需凭单位有效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
1.用户凭有相关材料到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和OBU业务
2.ETC客户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工作人员登记资料和服务
4.用户缴纳相关费用
5.用户领取ETC卡和OBU电子标签
6.用户带设备到指定地方工作人员安装设备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etc卡:30元/张
电子标签:360元
秦皇岛营业厅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12号
电话:0335-3565511、0335-356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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