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怎么补录户口?
导语 有时候在户口迁移、信息录入、业务办理时,户口信息会丢失、遗漏,这是不要慌,能补录的!详情请看全文。
一、办理条件及材料
(一)原来有户口但派出所人口信息系统未录入的:
1、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档案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二)户口已迁出但未在外地落户,需要在迁出地恢复户口的:
1、本人申请书
2、从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三)长期居住在本市,一直没有户口的:
1、本人申请
2、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六人以上签字)证明
3、近期照片
4、能够证明长期在当地居住生活的材料(毕业证、选民证、结婚证等)
(四)本市大中专毕业迁出未落户,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在秦皇岛落户的:
1、本人申请
2、落户卡、毕业证、单位证明、身份证
3、迁移证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安局,填写《秦皇岛市公安局网上受理户口申报单》,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扫描件或照片;
2、派出所网上受理;
3、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到派出所办理;
4、派出所核准后,报县区局户政科(户政中队)核准;
5、县区局户政科(户政中队)核准后,报市局人口管理支队;
6、市局人口管理支队核准后,派出所予以办理补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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