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如何申请保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导语 市民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窗口受理人员申请。同时,申请须满足一定条件,如车主拥有且使用原车辆和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等。
在办理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可以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须满足下列条件:1. 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可获机动车登记流程、预约号牌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