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哪些车辆需要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
导语 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属于《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范围,除以上车辆类型外,其余的电动车需要办理备案登记。
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的两轮自行车。
不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车辆类型:
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延伸阅读: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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