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后怎么申请注销登记?

导语 申请注销登记的办理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电动车号牌,前往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

  2、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注销情况说明;

  3、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

  4、无法交回的,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信息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属于被盗抢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电动自行车上牌专线咨询电话:0335-8900112

  办理地点:各交警大队警务站地址

  1、一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和平大街警务站。

  2、二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人民广场警务站。

  3、三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地址:黄河道岗。

  4、四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地址:北环路警务站。

  5、五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北戴河区海宁路82号。

  6、七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南戴河中心岗。

  7、港航支队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光明路警务站。

  8、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地址:民族北路33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秦皇岛电动车网上备案入口/流程、最新办理网点名单、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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