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艺术类专业考试(高考)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计划)
导语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小编整理了河北艺术类考试的相关信息,详见全文
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报考类别”应选“艺术”,具体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以下简称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统考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7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可跨类兼考、兼报。
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类(声乐)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志愿填报时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否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中选择1类报名参加考试,不可兼考、兼报。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的艺术统考。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衡水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由邯郸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科技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地质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书法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现场面试评分”形式,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即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通过集中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评分的考试组织模式。
省级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按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 查阅)。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2.音乐类专业统考
3.舞蹈类专业统考
4.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5.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6.书法类专业统考
7.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各省相关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考生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规定为准。
(二)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除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少数院校(专业)及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外,其他高校在冀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
2.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须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
3.省级统考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均实行百分制评分,最终考试成绩根据各艺术类考试说明关于考试科目的分数权重换算计入总成绩。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按实际分值评分后计入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4.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省适时公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到高考报名点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确认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考生答卷(含答卷、答题卡、视频音频等,下同)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答卷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看答卷服务。
成绩复核结束后,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6.我省不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栏目,自行查询打印《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五、批次设置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段)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不能同时兼报。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否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六、录取
(一)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等要求,按高校规定执行)、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六)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等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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