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养老金上调标准和办法?
导语 秦皇岛市人社局发布的2023年养老金调整公告,其中具体信息,小编整理的信息如下下文。
问:秦皇岛市养老金上调标准和办法?
答:(一)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二)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1 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按照本人 2022年 12 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 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退休退职人员 1948 年 1月1日至 195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1943年1月1日至 1947 年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1942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四) 符合冀劳社 [2009] 3 号和冀劳社办[2009] 19 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15 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25 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 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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