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才住房保障一览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秦建设。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以租赁型人才公寓为主体,以产权型人才公寓、人才房租补助为补充,向在秦无房的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

  来秦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房租补助;

  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及“双一流”或世界排名前200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房租补助

  选择通过人才安居工程解决住房问题的,按照《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拓展资料

  发挥科技创新平台聚才作用

  市域企业新培育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建设单位100~500万元资金支持;

  新培育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建设单位20~50万元资金支持;

  新培育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建设单位5~10万元资金支持;

  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

  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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