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秦皇岛市调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通知

导语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已完成2022年6月份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参保单位,可进行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秦皇岛市统计局《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秦医保〔2022〕33号)为做好2022年度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范围

  秦皇岛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缴费基数申报口径

  (一)单位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二)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1. 各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包括以下六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2. 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包括以下五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3.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职工,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由于新参保、异地转入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近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核定其缴费基数。

  4. 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022年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021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959元的,以5959元作为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三)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退休人员,以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月平均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以2021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959元作为缴费基数,选择基本医疗保险8.5%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506.52元;选择基本医疗保险6.5%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387.34元。

  三、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及申报方法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已完成2022年6月份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参保单位,可进行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法

  1. 模板下载

  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更多服务——征收缴费管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板生成——模板下载。

  2. 填报工资

  模板下载成功后,打开文件,核对参保人员信息。

  打开表格——在“申报工资”一列中录入所有人员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录入工资之前,先将表格清空)。将“开始年月”一列数据改为“202207”,“结束年月”一列数据改为“202306”,保存表格。

  注意:表格中其他数据不能修改,原工资也不用修改。

  3. 模板上传和上传审核附件(缺一不可)

  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页面,点击“模板上传”按钮。

  第一步:(1)选择填好的工资模板上传(2)上传完成后点击刷新按钮会出现一条刚刚上传的记录(若没有记录请耐心等待)(3)在待办理记录的最右侧点击提交。(若想更改可点删除重新上传)

  第二步:点击提交后会弹出上传审核附件的界面(1)先在“上传审核附件”栏中上传《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不上传审核材料不能进行基数模板的提交),(2)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3)提交成功后,任务状态会由待办理变为待审批,请等待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即可。

  4. 注意事项

  (1)先做单位人员增减变化后再申报缴费基数,做到基数核定人数与当期征集核定人数一致。

  (2)下载模板填写新的基数信息时请注意:起始年月为2022年7月,“例如:202207”,申报工资一列在录入工资时先将单元格内自带的“-”清空。

  (3)上传完成后,点击“批量缴费申报与变更导入结果列表”栏中的“刷新”可查看任务状态。

  (4)模板上传完成后需等待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可以在业务经办查询--已审核业务信息查询,可查询到审批结果,因系统处理数据需要时间,医保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的次日再做人员增减、缴费核定、打印缴费通知单等业务操作。

  (三)申报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通过网报系统录入明细数据打印相关表单同时将下列材料录入网报系统。

  1.《参保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医疗保险)

  2.《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明细表》(医疗保险)注:养老保险已办理完退休手续,但退休金还未核发的,分两种情况:(1)有公务员补充险的参保职工请不用调整基数,待退休金发放后,来经办窗口办理。(2)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可进行调整基数工作,基数录入2962元。

  四、工作要求

  (一)医保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对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的参保情况进行比对,同时比对从业人数、工资总额等数据信息。各参保单位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前,自行比对医保参保人数、职工基数,不一致的务必进行整改。缴费基数核定完成后,我中心将开展核基情况后期核查,若发现有不符和不实情况,将对问题参保单位进行追缴,并追究责任。

  (二)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按政策为职工全员参保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维护劳动者参保缴费和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单位缴费专管员在进行年度基数申报时,要认真核实医保系统内的单位信息。尤其是单位类型、单位信息等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申请变更。因单位未及时变更类型造成的审计责任,单位自负。

  (四)各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吃拿卡要”,认真审核资料,确保今年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由于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时间紧、人员集中,各县区经办机构要按照疫情期间工作要求,控制办公场所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定时对办公场所进行严格消杀。各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必须遵守经办机构疫情期间防控要求,遵守现场秩序,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附件1:《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附件3:《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秦皇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灵活就业医保办理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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