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孩出生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导语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父母已离婚的,在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须知:

  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申请随其他监护人落户,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办理:

  1、父母双方死亡的(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2、父母双方在国(境)外定居、已被注销户口的;

  3、母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野外勘探作业的;

  4、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

  5、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

  6、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

  二、父母已离婚的,在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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