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户秦皇岛需要哪些办理材料?

导语 办理居住证落户秦皇岛的申请人,需到窗口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住证》、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厅关于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5]36号。

  市外户口迁移(居住证落户)

  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各县区局户政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相应的户政窗口办理,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2、《居住证》;

  3、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落户地户口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回复【落户】可获秦皇岛五类(投靠/人才/买房/居住证/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入口/办理指南、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