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落户秦皇岛需要哪些办理材料?
导语 办理居住证落户秦皇岛的申请人,需到窗口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住证》、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厅关于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5]36号。
市外户口迁移(居住证落户)
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各县区局户政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相应的户政窗口办理,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2、《居住证》;
3、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落户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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