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毕业生遇到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资格怎么办?

导语 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秦皇岛市人社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事务。

  与秦皇岛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资格,该怎么办?

  解决方式:

  1、可由毕业生本人或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秦皇岛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

  2、将档案由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转移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保存于集体代理户名下,完成存档手续。

  备注:皇岛市属各县区的生源、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市属各县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办理就业报到及存档手续。

  业务经办部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港区红旗路339号

  电话:0335-12333(人社热线),0335—356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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