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居住证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法律依据: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满足相关要求即可办理居住证

  市外户口迁移(居住证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各县区局户政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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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事须知

  1. 公民申报户口迁移,符合迁入地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核准后,迁入地派出所为其本人及随迁人办理。

  2. 居住证落户。非本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已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回复【落户】可获秦皇岛投靠/人才/买房/居住证/招工落户等的办事入口、办事指南、负责单位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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