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秦皇岛市禁飞规定(实施时间+区域+管控范围)

导语 自2022年7月1日0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秦皇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发布《关于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 禁止飞行时间:2022年7月1日0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

  2. 禁止飞行区域:秦皇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 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4. 实施管控期间,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

  5. 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山海关机场空管中心,电话:0335-5933070,5933080)提出申请(超出秦皇岛市空域管制的由山海关机场空管中心协调处理),经批准并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电话:0335-4030440)备案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6.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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