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导语 近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最新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汽车销售市场人气旺盛,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车企优惠措施加持下,消费者享受到更多购车优惠。截至10月23日,我市共审核通过了3506位消费者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合计补贴资金6121万元。

  秦皇岛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政策实施时间:2024年9月1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9月14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申请人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完成。逾期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办理。

   补贴范围:对消费者售出2024年9月14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对售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购买燃油车的补贴标准:对售出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转让车辆(即旧车)的要求:

  (1)旧车须为登记在消费者个人名下的乘用车。

  (2)旧车须于2024年9月14日前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3)旧车须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或转移登记手续,日期以旧车《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新购车辆的要求:

  (1)新车须为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

  (2)新车须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内购买、开票。购买日期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新车注册登记须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4)旧车、新车必须都是河北省内企业取的统一销售发票。

   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不含商用车,不含单位用车,只针对个人乘用车

  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新车和旧车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

  补贴是发放一次性定额现金补贴的形式发放

  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的不同:

  报废更新是要把旧车报废买新车,把旧车送交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和拆解,资质回收企业名单在报废更新申报端可以查看。置换更新就是把旧车售出买新车,把旧车通过二手车市场卖给他人或直接销售给二手车经销企业。

  有疑问可拨打秦皇岛市商务局电话:0335-343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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