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2011-2022)

导语 从2011年7月1日起秦皇岛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小时11元。经过2012年、2014年、2016年、2019年四轮调整,目前已达到月最低1900元,小时最低19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含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

  第三档: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州

  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9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

  第三档:青龙满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第三档:青龙满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

  第三档:青龙满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一档:秦皇岛市区(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

  第二档:昌黎县、卢龙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4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4元

  第三档:青龙满族自治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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